西部农村地区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的比较研究
赵志纯
一、问题的提出
代课教师是指在乡村学校中没有正式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1984年底以前他们被称为民办教师,在此前从教的临时教师通过“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1985年开始,教育部为提高基础教育的师资质量, 在全国“一刀切”不允许再出现民办教师。但不少农村因贫困招不到公办老师或公办老师不愿去, 所以这些空缺仍需临时教师来填补,他们转而被称为“ 代课教师”。近年来,特别是在“老、少、边、穷”地区,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已成为继民办教师问题之后,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中所面临的、不可回避的、而且又必须妥善解决好的现实问题。
据统计,目前中国西部12省区市有逾50万的代课教师,约占西部农村教师的20%,以每1名代课教师带20名学生计算,他们至少承担了1000万农村孩子的教育任务。他们的素质、他们的去留,直接关系到这1000万农村孩子的命运,关系到义务教育在西部的命运。因此,有必要对代课教师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
关于代课教师,我国很多学者已经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一些积极有益的探索。有的学者对代课教师的现状进行调查,系统的描述了代课教师在学历、年龄、教龄、经济待遇等方面的情况(焦瑶光,2005;李怀珍 & 安莉鹃,2004);也有学者专门针对代课教师现象的产生进行了归因分析(李怀珍 & 郑国生,2005);还有学者结合法律的视角对代课教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阐释(薄建国,2005;何正跃,2003;孔祥健,2003);另有学者立足于教师制度和教师政策的层面对代课教师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呼吁要建立专门的代课教师制度(袁建涛 & 冯文全,2006)。这些既有的研究异彩纷呈,各自以自己的视野探讨了代课教师问题,为代课教师问题的研究做了很好的先例与向导。
但以往的研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也是在所难免。主要表现在,首先,单纯从代课教师出发来探讨问题,缺乏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之间的横向比较研究。其次,已有的研究大多偏重理论层面的探讨(如代课教师形成的历史成因等),而对代课教师的现实情况把握的不够准确。再次,已有的研究大多泛泛而谈,较为缺乏实证信息,即便是一些实证调查的分析也不够系统。本研究鉴于以往研究的不足,通过调查与数据分析,采用实证方法,比较了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在一些层面上存在着的差异与共性,力求以一种新的视角来看待代课教师,从而为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以及进一步普及与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扶植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研究过程
(一)研究样本
本研究于2006年10月下旬对西部农村某县(国家级贫困县)的中小学教师进行了普查,该县的中小学教师,除极少部分的教师因为进修不在、因病因事请假未能被调查外,其余绝大多数教师都参与了问卷调查。本调查所涉及的中小学教师的任教学校包括了该县所有的初中、中心小学、村小和教学点,共计182所。研究总共对1223位中小学在校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公办教师945位,代课教师278位。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问卷涉及被调查教师的背景资料、教学情况、经济收入、职业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内容,由研究人员到达每一所学校(包括教学点)对该校的每一位在校教师发放问卷并当场收回。调查共计发放问卷1223份,回收有效问卷1137份,有效回收率达到93%。在剔除了无效问卷后,对问卷数据主要采用SPSS软件(13.0版)进行录入与统计分析。
三、结果与分析
(一)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的学历“起跑线”并无显著差距
表1 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的学历状况比较
|
|
初始学历 |
当前学历 |
|
大专和本科学历 |
中等学历 |
初中和小学学历 |
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中等学历 |
初中和小学学历 |
|
代课教师 |
13.1% |
83.3% |
3% |
26.3% |
73% |
0.8% |
|
公办教师 |
24.4% |
73.6% |
2.1% |
53.8% |
45.5% |
0.7% |
学历状况是本次调查中比较关注的问题。为此,我们调查了两类教师的初始学历(最初担任教师时的学历)和当前的最高学历。首先,通过对调查信息的分析发现,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在初始学历上并无明显差异(见表1)。公办教师在最初任教时,获得大专和本科学历的人数比例仅仅占到了24.4%,尚不足1/3,而具有中等学历的人数占大多数(73.6%),具有小学与初中学历的人数比例为2.1%。相应地,在代课教师中,没有获得本科学历的人员,而获得大专学历的人数比例占13.1%——略低于公办教师;具有中等学历的人数占到了83.8%——略高于公办教师;具有小学与初中学历的人数比例仅仅为3%——与公办教师的比例并无明显差异。这说明,总体来看,代课教师和公办教师在初始学历结构上并无明显差距。
其次,通过对两类教师当前的学历状况分析发现,确实出现了一定的差距(见表1)。在公办教师当前的学历构成中,具有大专、本科和研究生学历的人数比例为53.8%,占到了一半以上,而具有中等学历的人数下降到了45.5%,具有小学与初中学历的人数比例下降为0.7%。相应地,在代课教师中,依然没有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获得大专学历的人数比例上升到了26.3%,具有中等学历的人数变化为73%,具有小学与初中学历的人数比例仅仅为0.8%。
(二)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在参与培训方面的比较
表2 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接受培训次数的比较
|
|
代课教师 |
公办教师 |
|
从没接受过培训 |
3.9% |
0.5% |
|
5次以下 |
21.7% |
13% |
|
30次以上 |
9.7% |
16.8% |
研究发现,在培训次数上,代课教师明显低于公办教师(见表2)。自任教以来从未接受过培训的人数,代课教师的比例有3.9%,而公办教师仅为0.5%,在代课教师中,有21.7%的人员接受培训在5次以下,而公办教师仅为13%,代课教师当中,接受培训30次以上的人数仅仅为9.7%,而公办教师为16.8%,几乎是代课教师的两倍。另外,从培训规模和培训级别来看,代课教师参加的培训多为校级和乡级,而公办教师则多为县级和省级。由此可见,代课教师无论是在接受培训的数量上,还是在参加培训的级别上,都与公办教师存在着较大差距,这种专业发展机会上的不均衡是导致代课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与公办教师形成差距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的教学负担比较
表3 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承担的周课时数的比较
|
|
较轻:10节以下 |
适度:11-20节 |
较重:21-25节 |
很重:25节以上 |
|
代课教师 |
4.7% |
53.9% |
20.3% |
21.1% |
|
公办教师 |
21% |
54.9% |
14.6% |
9.5% |
课时数量是衡量教师工作量与工作负担的重要标准之一。依据有关规定和研究的考虑,我们将教师每周课时分为较轻(每周课时数在10节以下)、适度(每周课时数在11—20节)、较重(每周课时数在21—25节)和很重(每周课时数在25节以上)四个层次。统计结果显示(见表3),只有4.7%的代课教师周课时在10节以下负担较轻,而有21%的公办教师负担较轻;从周课时适度的情况来看,代课教师和公办教师人数比例基本一致;负担较重的教师比例当中,代课教师有20.3%,而公办教师有14.6%,代课教师人数比例高于公办教师人数比例;在负担很重的教师比例中,代课教师有21.1%,而公办教师仅有9.5%,代课教师的比例远远高于公办教师。这就说明,总的来看,相当部分的代课教师的工作量要明显高于公办教师,代课教师的教学负担和工作任务比公办教师要重一些。
(四)代课教师的经济待遇远低于公办教师
表4 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的经济状况比较
|
|
在当地的收入水平 |
在当地的家庭经济状况 |
|
高 |
中 |
低 |
好 |
中 |
差 |
|
代课教师 |
0 |
15.2% |
84.8% |
0 |
51.2% |
48.8% |
|
公办教师 |
0.6% |
95.4% |
4% |
0.1% |
91.4% |
8.5% |
调查发现,代课教师的月平均工资为227元,而公办教师为1106元,代课教师的月工资收入还不足公办教师月工资收入的1/4。表4说明,绝大多数(84.8%)的代课教师认为自己在当地的收入水平很低,而绝大多数(95.4%)的公办教师认为自己在当地处于中等收入水平;有将近一半(48.8%)的代课教师认为自己在当地的家庭经济状况较差,而绝大多数(91.4%)的公办教师则认为自己在当地的家庭经济状况适中。这说明一个事实,代课教师承担着比公办教师相对繁重的教学负担,但他们在当地的经济状况与公办教师相比却不容乐观。
(五)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在职业满意度、工作压力、安心于教师职业方面并无显著差异
表5 职业满意度、工作压力、安心于教师职业的程度的差异比较
|
|
教师类型 |
均值 |
t值 |
P值 |
|
职业满意度 |
代课教师 |
2.14 |
1.062 |
0.289 |
|
|
公办教师 |
2.21 |
|
工作压力 |
代课教师 |
2.91 |
1.359 |
0.175 |
|
|
公办教师 |
2.98 |
|
安心于教师职业的程度 |
代课教师 |
3.20 |
-1.869 |
0.063 |
|
|
公办教师 |
2.96 |
|
|
|
|
|
|
首先,最初的研究假设认为,由于受教学负担和待遇收入等方面的影响,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可能在职业满意度、工作压力以及对教师职业的安心程度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但是通过进行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在这3个方面的对比(见表5),发现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在职业满意度(t=1.062,p=0.289)、工作压力(t=1.359,p=0.175)和安心于教师职业的程度(t=-1.869,p=0.063)等方面的状况基本一致,不存在显著差异。
表6职业满意度、工作压力、安心于教师工作岗位的百分比统计
|
|
对教师职业感到比较满意或非常满意 |
认为
工作压力较大 |
安心于
教师工作岗位 |
|
代课教师
(人数比例,%) |
78% |
77% |
86% |
|
公办教师
(人数比例,%) |
74% |
81% |
83% |
其次,调查结果也显示(见表6),代课教师中有78%的人对教师职业感到比较满意或非常满意,公办教师中有74%的人对教师职业感到比较满意或非常满意;有77%的代课教师认为工作压力较大,有81%的公办教师认为工作压力较大;86%的代课教师能够安心于教师工作岗位,83%的公办教师能安心于教师工作岗位。
综合以上两点说明,与公办教师一样,大多数代课教师都对自己所从事的教师工作感到满意,都能够安心于教师工作;另外,与公办教师一样,大多数代课教师都感到工作压力较大。
四、讨论与建议
教师队伍的整体学历状况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关系到教师队伍的素质。历来在大众的观念当中认为,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相比学历差距较大,甚至将代课教师与素质低下划上了等号。事实上,研究表明,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在初始学历层次上并无明显差距,也即他们的起“起跑线”基本相同。但是,随着从教生涯的进一步发展,由于受人事制度与当地经济条件等方面的限制,与公办教师相比,代课教师的专业发展空间较为狭小,缺少更多的参与培训与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或者干脆就得不到相应地培训和进修机会,于是,一方面是代课教师的“拉磨式”工作,一方面是公办教师的“螺旋式”发展,最终导致了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两极分化”的格局。这一事实启示我们,对于那些具有业务潜力、工作认真负责的代课教师,应当尽可能给予他们更多专业成长的空间与机会。
同时,我们应当认识到代课教师在我国当前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所起到的作用。调查表明,有将近一半数量的代课教师承担着相对繁重的教学任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他们也付出了很多的心血和努力。面对各种生活与工作中的困难与压力,大多数代课教师都能尽职尽责,以他们的毅力与精神坚持在教书育人的工作岗位上。在调查中,很多代课教师反映,他们不想离开这个岗位最大的动力是放不下那些孩子。对于西部很多边远贫困山区,由于条件艰苦等原因,很多公办教师不愿去那里工作,即便是当地的公办教师队伍也不太稳定,教师流失、流动现象较为普遍,因此,一旦辞退这些地方的代课教师而又无相应的公办教师来及时填补空缺,那些地方的孩子们都将面对没有人来教他们的尴尬局面。
研究表明,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在职业满意度、工作压力、安心于教师职业这三个方面并无显著差异,大多数代课教师和公办教师一样,都对教师职业持积极态度并感到满意,大多数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一样,都能安心于教师职业。这并不像以往的观点那样,认为代课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不能安心于教师职业,是教师队伍中的不稳定因素。既然代课教师工作积极性较高,且也有安于教师职业的信心,那么政府和决策者就应当正视这一现实,不要挫伤代课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给予代课教师一个聘用上岗的机会。在清退代课教师的问题上不能搞“一刀切”,对于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应当转正;对于有潜力的代课教师进行培训,使他们成长为合格的教师;对于差的、低素质的代课教师应当坚决辞退。
农村地区的代课教师,是在中国教育最需要也最艰难的历史时期,撑起了中国教育的一片天。他们在偏远的农村地区,在地方财政难以供养正式教师的地方,为那里的孩子传授知识,以他们的心血浇灌着祖国的未来,为我国农村的基础教育及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另外,从长远来看,未来教师的人事制度势必要从现在的终身制、“铁饭碗”向聘用制、岗位制转变。代课教师就是教师制度实施聘用制、岗位制的前期尝试,代课教师问题的成功解决可为未来的教师聘用制、岗位制积累很多宝贵经验。
总之,我们相信“代课教师的确是中国现有阶段教育现实发展悬殊很大的一个产物,但绝不是最终的、必然存在的。”我们应当正视目前我国的国情,“不能忽略这个群体的存在,不能剥夺他们的劳动,尽可能给他们补偿,这要通过提高质量和增加工资来实现,这样才能保证最边远、最弱势的群体的教育质量能够有所提高。”
参考文献
1. 陈伟玲.代课教师:从边缘走向何处?——访靳希斌教授、郑新蓉教授[J].中国教师,2003,(5).
2. 焦瑶光.甘肃省农村小学代课教师现状的调查研究[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1(2).
3. 李怀珍,安莉鹃.代课教师生存状况堪忧 |